曾有过
犯罪前科但并非
累犯者,原则上仍可获得
缓期执行的机会。
然而,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才能予以批准:
首先,
犯罪主体须被判
处罚金或
拘役,其次刑期需在三年以下;
第三点,需证明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并且存在
认罪悔罪之表现;
第四,要确保其再犯的风险极低,且判决缓期执行不会对所居社区带来过于严重的负面效应。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