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全行为中,父辈作为
担保人,对子女并未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担保人因其应负
担保义务的存在而受到法律责任的约束,然而根据传统法学理论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该项责任仅针对担保协议的各方参与者有效,不对第三方个体或利益相关者
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父辈作为担保人的特定角色不会对子女造成直接影响。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
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