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
挑衅警方职务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
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将会对
当事人进行
口头警告或支付不超过两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若情节特别严重,当事人将面临最高长达五天到十天的
拘留期,还可能附加处以不超过五百元人民币的额外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