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保护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企业将有机会进入
破产重整程序;
在经过重组以后,依然存在持续经营的可能性。
其次,通过申请
破产保护能有效地维系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防止陷入严重的破产
债务纷争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
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