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未及时行使
诉讼权距离写下
欠条已过去整整三年之久,但仍有提
起诉讼的可能。
关于
债务纠纷方面的
诉讼时效设定为法定固定期,即为三年期限,从预定的还款期限到期日或者
债权人启动索偿程序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只要
借贷关系建立之时所形成的欠条具有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同时明确了借贷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即使欠条已经
逾期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其
法律效力也并未因此消失。
唯独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时效过期之后,负债方有权提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