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规定,在
遗产分割的过程中,应保留胎儿的
继承份额。
如若在婴儿出生之时尚处胎盘内即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保留的这部分份额将依据法律规定的
继承顺序进行处理。
具体来讲,这种情况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在胎盘中的胎儿尚未分娩就已离世,这时他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来继承这份遗产;
其次,如果胎儿顺利出生且能够健康地存活下来,那么这个新生儿便依法拥有了他/她应得的那份遗产份额;
最后,即使是早产儿或不幸在出生后立即离世,在此期间他仍有权获得他所应该继承的财产,待其生命终止之后,其在有继承资格时所继承到的所有财产皆归为遗产,再次进行合法
继承人之间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