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遭逢解雇,无疑构成了非法解约的情况。
在这种状况下,劳工应该依法获得对应的经济补偿,并且该金额应该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根据
劳动者在本公司/企业工作的年数来确定,每满一年便需支付相当于一个
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时间内离开,则将视为工作一年进行计算;
而对于未满六个月就离职的劳动者,将会收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请注意,如果劳动者的月薪远远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立有管理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官方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三倍,那么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时,将依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操作,而且这笔款项的最长支付期限为12年。
至于所提及到的“月工资”,实质上就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12个月中所获得的平均收入。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