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行为人是否怀揣着非法侵吞的目的,这无疑是主观层面的重要因素,而在司法实践中,该问题通常会透过推定的手法进行判断。
依照现行司
法规定,若某人以
欺诈行为非法攫取了大额资金,且在实际情况下导致这些款项无法偿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何一条,便可被视为具备
非法侵占目的:
(1)在明知自身无力偿债却大量骗取他人金钱的;
(2)在非法获取资金后选择逃跑的;
(3)肆无忌惮地挥霍所骗取资金的;
(4)将骗得的资金用于各种
违法活动的;
(5)试图以抽逃、转移资金或隐藏财产等手段,逃避对已获得资金的偿还责任的;
(6)试图通过隐匿、销毁账目或是进行
虚假破产和
倒闭等手段,以逃避偿还资金的责任的;
(7)采取其他各类
非法占有资金、拒绝对所获资金进行偿还的行为。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