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
离异情形下,孩子的归属并不会对
财产分割产生直接显著的影响。
无论子女最终归属于哪一位家长(即父母),对于原有的夫妇
共有财产而言,首先需要由夫妻双方自主商议具体的分配方式。
若不能就此达成一致共识的话,便可选择向法庭
提出诉讼申请,交由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以优先考虑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一方的利益为原则进行公正判决。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通过夫妻双方的自主协商解决,抑或是由法庭作出裁决,在此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1.男女平等的原则;
2.维护妇孺合法权益的原则;
3.对于无过错一方适度关照的原则;
4.尊重各方
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原则;
5.有利于生产生活便利化等原则。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