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有权力去把属于他们共享的财产赠送给他人,这得看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中双方被赋予了同等且一致的处理他们共同所有的财产的权利。
所以说,只要是出于日常生活所需,或是为了应酬人际交往,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去处置一些数额不大的
共同财产,然而,当涉及到重大比例的
夫妻共有财产时,那么这个行为就必须先得到对方的同意和认可才行。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