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
交通肇事逃逸导
致伤者诉求时,我们应该积极地应诉,尽可能地获得受害者的理解与宽恕,为自己争取更轻或减轻责任。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甚至
刑事责任等多方面的惩罚。
旦遇交通事故后的
逃逸行为,逃逸方须承担所有的
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有
证据能够证明对方
当事人同样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可以适当降低民事
赔偿责任。
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有逃逸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
吊销机动车驾驶资格,并且终生不能再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若情况尚不严重,可能仅需接受2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
处罚,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逃逸驾驶员的
个人信息也会被录入全国性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
总的说来,
肇事逃逸作为交通
肇事罪中的重要情节,应当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对于那些已经构成了
犯罪的逃逸
行为人,将会面临三年至七年的
有期徒刑。
如果由于逃逸导致有人不幸身亡,那么肇事者将要面对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