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人员未签署
认罪认罚书,是否能判决其
缓期徒刑需依据真实的
违法行为及其导致的危害结果综合判断;
在法律层面上,未签署认罪书与能否判处缓期徒刑并无直接关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即可适用缓期徒刑。
缓期徒刑,即对于被法院判处一定
刑法的
犯罪分子,给予在特定时间范围内附有特殊条件的不执行原
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这是针对已经触犯刑律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构成犯罪和应该接受
刑罚处罚的
行为人制定的,先行宣判其罪行,但暂时不执行所判定的
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
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
辩护人或者值班
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