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合同的订立过程就是缔约各方通过互相对对方表达真实意愿,并最终达到合意的状态,从而使得合同得以正式成立。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的签订日期可能会迟于其生效日期。
那么这个时候,这份合同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以签订日期作为依据不会有任何问题。
不过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在
合同签订前就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考虑和准备。
关于
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通常来说,只要依法订立的合同,都会从成立的那一刻开始生效。
当然,如果合作双方对此并没有明确约定,那么大多数人的看法都是合同会从签订之日开始生效。
如果您选择用书面合同书的形式来订立合同,那么当双方共同签署或加盖印章之时,即代表着该合同已经正式成立。
若采取信件、电子文档等方式订立合同,或许可以在合同正式成立之前,先提出签订确认书的需求。
一旦签妥确认书,便意味着该合同正式成立,也就是生效时间的起点。
即使在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及生效时间,但倘若有任何附加条件来限制合同的有效性,那么只有当这些附加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此份合同才能够真正生效。
《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