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关于您提到的交通事故
赔偿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
但是,这仅仅是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才成立。
具体来说,只有在
交通肇事车辆运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利益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情况下,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请注意,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求而产生的
债务。
这些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需要,以及对于
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
然而以下这些情况则不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按照
个人债务来处理,由借款的一方用自己的
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1)夫妻俩人之间商定好的,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
(2)在未得到另一半同意的情况下,背着对方资助与其没有
抚养关系的亲戚朋友所欠下的债务;
(3)在没有经过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单独筹集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他/她所赚取的利润并未花费在共同生活所需上的债务;
(4)除了上述情况以外,其他应当由个人独立承担的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