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也称之为
公诉案件的相对应概念,指的便是由
自诉人亲自发
起诉讼的
案件类型。
在司法实践中,各类自诉案件的启动条件多样且复杂,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件:
首先,自诉案件必须隶属于本法院的
管辖范围之内;
其次,该案件必须得到
被害人的直接告知或书面申请;
再次,
自诉原告须提供明确的被告方信息以及详细的
诉讼请求内容;
最后,案情方面必需具备确切的
证据来证实被告涉案的
犯罪事实。
此外,自诉案件的成功开展还需要一名适当资格的自诉人和合格的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与准许。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