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
拖欠薪资问题时,若希望
追讨应得薪酬,通常需要先向相关劳动
仲裁机构进行申请,待其裁决执行之后,方可进一步提起
诉讼程序。
然而对于具有
欠条作为依据的情况而言,可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在此情境之下,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长达三年之久。
倘若
逾期超过三年仍试图
立案起诉,虽然未必会被法院拒绝受理,但若无法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明存在
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等法定事由,并在对方
当事人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之时,有可能会面临
诉讼请求被否决的风险,导致
劳动者失去原本持有的
胜诉机会。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