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我国
民法典所明确规定,在涉及
遗产继承纷争发生的状况下,
当事人选择提
起诉讼的时效期为三年内,且该时效期限由当事人知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之时起算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的相关条款规定,即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
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对于人
民法院提出的请求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定为了三年。
然而如若遇法律另有明文特别规定的情形,则须遵循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至于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日期,应自当事人了解或应当知晓其权利遭受侵害及义务主体的日期起开始计算。
当然,如遇法律另有专门规定的特殊情况,按其相应规定执行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当权益受损之日已超过二十年之久,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
但如有特例存在,人民法院也可根据权利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决定是否予以适当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