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参与帮助信息
犯罪行径并遭受司法机关
逮捕的
当事人,其能否有机会申请进行
取保候审须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
犯罪嫌疑人行径符合下列各种情形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首先,其所面临的判决可能为
管制、
拘役或者是此类
处罚内容中的独立适用项;
其次,倘若持有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法的情况;
另外,对于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以至于生活无法自主的;
以及怀有身孕或正处于哺乳期婴儿母亲这两种人,如果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
公共安全隐患的话;
此外,即使案子还未完全处理完毕,但只要
羁押期限已满,也是同样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