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行医罪这一
刑事案件,若存在如下几种情况便可得到相应宽恕或豁免,例如:
首先,案件已超出法定
追诉时效期限;
其次,
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间撒手人寰;
再者,依据特赦令获得良心宽大或者免予
刑事制裁;
最后,如果该案件情节极微且对社会危害较轻,经过公安机关仔细查证并最终确认不属于
犯罪范畴。
所谓“非法行医罪”,乃是针对未经合法注册获取医师执业资格的群体,在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出现严重
违规行为而设定的法律条款。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