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年满十六周岁的少年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司法意义上,十六周岁被确认为是完整肩负起
刑事责任的起点,其所涉
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应
全权负责。
此外,法律还特别设定了针对少年犯
量刑的原则和标准——从宽处理或者给予适当减轻,以充分反映出法律及社会对于
青少年犯罪的体恤关怀;
另一方面,对于已满十四周岁未达到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罪犯,不适用
死刑已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简而言之,在同样的罪行尺度内,年幼的罪犯所面临的
刑罚会相较轻缓,并且其最终可能被判处的最高刑罚仅为
终身监禁。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