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身处
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未有任何违反第七十二条之
违规行为的情况出现,那么在特定阶段的取保候审期终止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依据已收到的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应退回的
保证金。换言之,若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无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则无需进行额外的撤保程序,取保候审将自然而然地宣告终结,同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亦将如数奉还。因此,针对提问“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撤保”的问题,我们给出的回答为: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便无需进行额外的撤保程序,取保候审将会自动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