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款,未曾违反第七十一条所述各项规定,那么待取保候审期届满之时,便可凭着解除了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是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原先交纳的
保证金。因此,退回保证金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须确保自身或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并未触犯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其次,需要获得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应的法律文书;最后,携带上述文件前往银行进行保证金的退
还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