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的
刑罚裁量应根据盗取金额及案情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实施
犯罪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对于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若其
故意犯罪,可予以从轻或减轻
刑事责任;而若是由于疏忽大意导致的
犯罪行为,也须予以适当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为此,我们需要理解,在处理青少年涉嫌犯有盗窃罪案件中,是否给予其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待遇,需全面考虑案件的实际状况,涵盖了犯罪行为的性质、
情节严重性、对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以及涉案者的年龄层、犯罪之后的个人表现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