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刑事责任通常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相应
罚金。若情节恶劣至极,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关于是否能够适用
缓刑,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时,可予以宣告缓刑:1.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2. 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3. 无再次
犯罪的可能性;4. 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若被告人符合以上所有条件,且法院认为宣告缓刑后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便可依法宣告缓刑。然而,若被告人犯罪
情节严重,或存在其他不适宜宣告缓刑的情形,法院亦有权决定不予宣告缓刑。因此,能否宣告缓刑需全面考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风险及宣告缓刑对社会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若被告人符合缓刑的各项要求,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被宣告缓刑的。但最终是否宣告缓刑,仍须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