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文规定,洗钱罪的惩罚措施主要为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可附加罚款或是独立执行
罚金。若情节较重者,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须缴纳罚金。值得注意的是,此法条并未能详细阐释洗钱罪的
逮捕程序,仅列举
犯罪行为及其对应的惩罚措施。因此,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准则及司法实践来作出判断,而非直接进行
传唤或逮捕。逮捕通常是在犯罪嫌疑人被怀疑具有重大
犯罪嫌疑,可能会逃避调查或者存在其他阻碍调查行为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
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