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
盗窃罪之构成要素主要涵盖了盗取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反复实施盗窃、
入户盗窃、随身携带
凶器进行盗窃以及
扒窃等多种情形。若某人为偿还
债务而采取类似行为,并且其行为满足上述
构成要件,比如涉及到数额较大、未经财物所有者许可等问题,那么此类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然而,对于是否构成盗窃罪这一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案情及情节加以分析判断。举例来说,倘若
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协议,允许
债务人合法持有并使用债务物品以
清偿债务,那么此种行为或许并不构成盗窃罪。但是,若债务人在未征得
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财物用于抵债,且
涉案金额较大,那么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若确属盗窃罪行,依照法律条款,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并处或单
处罚金;若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若
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
没收财产。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案件诸多细节因素的影响,如
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
犯罪手法、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是否有
自首、
立功等情节。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需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