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百三十六条所确立之法则,任何触犯强奸罪者,其应受之惩治方式如下:1. 对于以
暴力、
胁迫或其它手段进行强奸妇女的
犯罪者,依法判处最低三年但最高不超过十年的
有期徒刑。2. 若
受害人为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则无论何种情形,均应视为强奸罪行,且需加重惩罚力度。3. 若强奸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涉及多名受害者、在公共场合公开实施、两人及以上共同实施、对未满十周岁的幼女进行性侵犯、导致受害人身心受到严
重伤害、致其死亡或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况,则应判处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具体的判决结果将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