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得
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被定罪人员必须继续等待法院对其作出最终的审判裁决。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然而这个时限并不是指一旦获得取保候审审批便立刻迈入到宣告裁判的阶段。在此期间内,包括侦查、
起诉及审判等
刑事司法程序都不能停止进行。当法院开始审理相关案件时,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相应的法律判决。因此,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被定罪人员需要耐心地等待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来作出最终的审判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