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便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
保证金。然而,此项
法规并未对保证金的退还时限做出明确规定,故而,具体的退还日期可能会受到司法机关具体操作规程以及银行工作效率等因素的影响。如需获取更为精确的退还时间信息,敬请向相关司法机构或银行进行详细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