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导致收监,这主要是由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法律程序所决定的。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
监视居住,都设有一定的最长期限,分别是12个月与6个月。在上述时限范围内,若
司法部门认为不应继续追诉某人的
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到期,便应即时终止该行动,且必须向被采取这些措施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发送通知。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了有关规定,亦或是司法机构察觉应该对其实施更为严格的
强制措施,那么就有可能考虑将其收监。然而,是否要进行收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为举止、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等等因素。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非必然导致收监,而应视案件的发展进程以及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已到或者不再适用于当前情况时,可能会
解除取保候审,但这并不代表一定会收监。是否收监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判断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