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所设定之规范,关于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严明规定不可超出整整12个月的时间。此项规定对于取保候审时限的严格限定,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的。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发现相关人员并不应承担
刑事责任;又或取保候审期已至,必须立即解除其取保候审措施;这些都有章程可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