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文规定,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阶段未曾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条款,当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便可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
保证金。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法院或公安机关发布了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正式生效,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便能立即摆脱取保候审的种种束缚。至于具体的解除日期,则需视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件的送达与执行状况而定,法律并未对此设定明确的期限。因此,取保候审的解除期限可能会因为个案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