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明文规定,若名
犯罪嫌犯或被告在
取保候审阶段未曾触犯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其应凭借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之
保证金。然而,该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异地解除取保候审的具体规程及所在地点。因此,如需在外地完成取保候审的解除工作,则应遵循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所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倘若当地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存在冲突,则应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