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于犯强奸罪者将面临三年及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
处罚;然而,若
犯罪情节恶劣,存在多人实施强奸行为,或在公共场合进行当众强奸、轮奸等行为,则其
刑事责任可相应地加重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
死刑。此外,若
犯罪嫌疑人对未满十周岁的幼女实施性侵犯或者
非法行为导致该幼女的身体或健康受到损害,或者致该幼女死亡,又或者对
受害人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时,均应追究相关
责任人更严厉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相关特定案件中,强奸罪确定无疑是有可能被
判处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