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主要涵盖了申请、审核、裁决以及实施这四大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涉嫌
违法行为的人员,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可经由公安机关启动
取保候审程序。然而,每个具体案件的流程及所需时间均具有各自特性,且我国法律并未针对取保候审的流程所需的具体天数做出明文规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由涉案者本人、其
法定代理人或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申请之后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如若
符合条件,则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负责执行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此过程可能涉及到诸多环节,例如申请材料的准备、审查、审批等等,因此所需耗费的时间也可能存在差异。鉴于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流程的具体天数,故我们无法提供准确的天数信息。若您希望了解更详细的流程时间,建议您直接咨询相关的公安机关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