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取保候审之后是否需要立即释放
被拘留的人员,这主要取决于实际情况。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专门用于处理特定群体中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确保
刑事诉讼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同时也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这些人员的基本权利。在此前提之下,只要能达到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公安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对此类人员采取相应的
强制措施,同时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是,最终是否需要释放此类人员,还得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比如案件的发展状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举止等等。若是确实符合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那么在取保候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许会被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