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倘若于取保候审阶段中,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严格遵循并执行了相关法律
法规,且未有任何
违反取保候审期间所应承担的义务行为,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他们便可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状态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
保证金。这就意味着,只要被取保候审者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他们便能顺利、安全地收回此前为了确保遵守
取保候审规定而预先支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