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
犯罪嫌疑者或被告在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则在取保候审期终结之后,其有权凭借解冻取保候审的相关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办理退回
保证金手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并没有直接阐述取保候审期结束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何时应重新回归监狱生活,但是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解除代表着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已经圆满完成,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应当根据法庭的最终判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去往指定地点报到或者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法庭判定对其适用监禁
刑罚,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将会被强制收押至监狱执行刑罚。至于何时将其送还监狱以及如何进行操作等细节问题,需视实际案例以及法庭判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