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明确规定,认定
盗窃罪的
犯罪客体为公私财产,不仅涵盖物质形态的财产,还包含着具有财产价值的动产与不动产范畴。
赃款本身便是他人持有的合法公私财产,因而在理论上,完全有可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若
行为人均因
盗窃期间涉案赃款,且
涉案金额较大或存在其它比较恶劣的情节,使得以上行为符合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有关盗窃行为的具体定义及构成因素,就应对相关
责任人依法严惩,追究其实施的非法
侵权行为所带来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