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奸罪的裁决结果,其受诸多复杂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包括案情的具体细节、
犯罪者的认罪态度以及受害者是否给予谅解等等。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条款内容,强奸罪行的最低
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若受害者能够出具谅解书,表达出对犯罪者的宽恕与谅解之意,那么这一行为或许可以被视为犯罪者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法院在进行
量刑时也可能会将此作为考量因素,进而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案件的全貌及其所有相关情节,并结合法律
法规及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