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展开不法活动,仍然为此类行为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乃至协助,若该等行为
情节严重,则涉案人员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倘若涉及到
单位犯罪,那么该单位将被依法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亦应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进行
处罚。若经查证,涉案流水获利高达三万元,则可视为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相关
责任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单位犯罪,则该单位将被依法判处罚金,而相关责任人员亦将按照个人
犯罪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