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款项之规,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未触犯与此相关的法律
法规,那么待
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他们便有权凭借所收到的关于
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应的司法文件前往银行依法领取已缴纳的
保证金,故而在取保候审尚未终止之前,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应该有资格获得退还缴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