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明文规定,对于
盗窃公共或
私人财产,数额达到较大标准者,或者实施了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有武器进行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的
犯罪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刑事惩罚,同时还将被处以
罚金。在本案中,盗窃罪惯犯
涉案金额高达3万元,已达到了
数额较大的标准,并且由于其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有可能构成“多次盗窃”的情节,因此,他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以相应的罚金。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