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实施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若
涉案金额达到“
数额较大”,便可依法判定其构成盗窃罪。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该法条款未对“数额较大”做出明确规定,但此种情形下,我们通常参照司法解释或相配套的法律
法规来加以明确与确认。而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一般将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的涉案金额视为“数额较大”的起始点。因此,倘若盗窃所得金额在此区间之内,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然而,仅仅凭借100元人民币的
盗窃金额,尚无法满足构成盗窃罪所需的“数额较大”条件,因为这往往会被视为数额过低,不足以构成“数额较大”。然而,在实际案例中,对于是否构成
犯罪的判断,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包括盗窃行为的性质、发生次数以及采取的手段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进行全面评估与综合考量。总而言之,仅从100元人民币的盗窃金额来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可能尚未达到构成盗窃罪的程度。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的所有事实及情节进行深入剖析与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