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
刑事法律体系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确规定,涉及金融方面的洗钱行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刑事制裁,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
罚金刑责;而对于情节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甚大的情况,则可能判处五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须附加罚金
刑罚。换言之,对于金融洗钱这样的
违法犯罪行为,所裁定的刑期可能会在法定的最低限度之上,其最终的刑期长短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如洗钱的数额大小、操作手法、牵涉到的
犯罪类型以及
犯罪程度等等多重因素。若情节尤其严重者,其最高本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要依法课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
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走私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