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必要举措,主要是在
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被捕后,为确保审判流程的正常运转且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共同决定实施的一种非
羁押性质的强制手段。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侦查、
起诉及审判等各项工作均应持续进行。若发现不应追究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则需立即
解除取保候审,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其关联单位发出通知。因此,取保候审本身并非必然导致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的初衷在于确保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在未被羁押的状态下接受侦查、起诉与审判。是否会遭受刑事拘留,则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判断而定。倘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曾触犯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一般情况下将不会受到刑事拘留。然而,如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存在新的
犯罪行为或者违反
取保候审规定,他们可能会被重新
逮捕并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总而言之,取保候审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会遭受刑事拘留,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发展进程以及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现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