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第七十二条限定,若想成功获得以危险方式驾驶车辆而造成危害结果之罪之
缓刑判决,则必须满足如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罪犯的行为构成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处罚标准;其次,其
犯罪情节必须相对较为轻微;在此基础上,罪犯还需具备真诚悔过的表现;此外,罪犯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不存在再次犯案的风险;最后,宣告缓刑的决定不得给其居住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若罪犯能够同时满足以上所有条件,那么便可依法获得缓刑判决。然而,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法律规定应给予他们缓刑的机会。即使罪犯被判罚了
附加刑,附加刑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