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若有人员触犯了对财物进行私人侵占的
盗窃、
欺诈以及意识上的侵犯他人
财产权的抢夺等
犯罪行为,且在现场为了隐藏所获得的
非法所得、抵抗
逮捕或者毁灭罪行的
证据,而采取了
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话,那么其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
抢劫罪。这就意味着,倘若有人在实施盗窃、欺诈或抢夺等
违法行为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被发现或者
销毁证据,而采取了暴力或威胁的方式,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面临按照抢劫罪的标准进行定罪和惩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
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