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任何
犯罪嫌犯或被告,以及其
法定代理人和
近亲家属抑或是
律师均可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变更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措施。而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乃至人
民法院接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应于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据此,我们可以得知,向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成功的
有效期为三个工作日之内。倘若没有得到批准,应该通知
当事人,并且详尽解释未获批准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