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所作出的具体规范,强奸
犯罪所应具有的
刑事责任年龄限制为至少年满十四周岁。然而,若
行为人为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性侵犯者,尽管其本身并不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但仍需按照该条款的明确规定,将此类行为视为强奸犯罪进行
定罪量刑,且在
量刑时会予以从重处理。因此,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强奸罪的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设定,法定的最低年龄标准为十四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